下方是新版的《Facebook 開放平台條款》和新版的《開發人員政策》,自 2020 年 8 月 31 日起生效。這些政策取代了舊版《Facebook 平台政策》舊版《Instagram 平台政策》、《延伸平台產品的補充條款》,以及前述《補充條款》的《技術提供者修正案》。了解詳情

《開發人員政策》

我們的開放平台(如《開放平台條款》所定義)是許多 API、SDK、工具、附加程式、程式碼、技術、內容和服務的組合,可讓其他人(包括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和網站運營者)開發功能、從 Meta 和任何其他 Meta 產品擷取資料,或是提供資料給我們。

若要使用開放平台,您同意並必須遵守本《開發人員政策》和所有其他開發人員文件,這些都屬於《開放平台條款》的一部分,並在本文中納為參考之用。本文中未定義的專業術語具有《開放平台條款》所賦予的相同涵義。為了清楚起見,您同意您在存取及使用開放平台時,必須遵守《開放平台條款》以及所有其他適用的條款和政策。

1.開發優質產品

  1. 利用您的私人帳戶開發應用程式。請勿建立虛假帳戶管理您的應用程式。如適用,請確保您的企業管理平台帳戶已更新並準確。

  2. 開發穩定、操作簡單的應用程式。

  3. 如果是 Facebook 和 Messenger 開放平台,請確保應用程式內容(包含廣告與用戶產生的內容)符合我們《社群守則》。如果是 Instagram 開放平台和 Instagram 訊息 API,請確保您的應用程式符合《Instagram 社群守則》

  4. 應用程式名稱、圖示及描述皆應遵守《Meta 廣告刊登政策》

  5. 隨時更新應用程式或 Bot 的說明與分類。

  6. 請勿在應用程式圖示中包含宣傳內容(即請勿將「全新」、「特價」、「更新」字樣或任何類型的通知圖示疊加在圖示圖像上方)。

  7. 不得混淆、欺騙、欺詐、誤導、濫發垃圾訊息或做出非用戶預期的行為。

  8. 您的應用程式相關的負面意見不應超過我們的門檻。

  9. 遵循我們收錄在技術文件中的任何指示。

  10. 平台上不允許會提供預測數據、評估結果或類似意見給用戶的低實用性應用程式。舉例來說,向用戶提供(或聲稱提供)個性、人格特質、性格特徵、行為傾向等評估,或是其核心功能涉及預測用戶身份的應用程式都可能被禁止。

2.給予用戶控制權

  1. 代表用戶發佈內容或採取任何其他行動之前須事先取得用戶同意。

  2. 使用發佈權限的用意是協助用戶將內容分享到 Facebook 和 Instagram,而非方便您使用應用程式傳送訊息給用戶。

  3. 避免在說明、回應、訊息或帖子的用戶訊息參數預先填寫任何內容,除非(a)此內容是使用「分享」對話框而非透過 API 所分享帖子中的單一主題標籤;(b)此為使用您應用程式的用戶所建立;或(c)由企業商家所建立,且由員工使用您的應用程式來管理企業在 Meta 產品的據點。

  4. 請為您的應用程式提供有效的客戶支援服務,並提供方便聯絡的渠道。

  5. 如果用戶透過 iOS 版的 Facebook 應用程式前往使用您的應用程式,請使用我們 SDK 所提供的「返回 Facebook」橫額,讓用戶可以選擇返回 Facebook 應用程式。

  6. 如果用戶透過 Android 版的 Facebook 應用程式前往使用您的應用程式,請勿在用戶按下系統的返回按鈕時,阻止他們返回 Facebook。

3.鼓勵正當使用

  1. 請尊重 Facebook、Instagram 和我們任何其他產品的外觀和功能,以及我們對產品功能施加的限制。

  2. 您僅能以獎勵吸引用戶登入您的應用程式、參加應用程式專頁或 Instagram 的推廣活動、在某個地點簽到,或使用 Messenger/Instagram 聯絡您的商家。不得利用獎勵鼓勵其他行為。

  3. 鼓勵用戶正確地標註和分享內容。

  4. 請勿開發主要用途是將用戶重新導向並帶離 Meta 產品的應用程式。

  5. 如希望使用我們的標誌或品牌,請遵守 Meta 品牌資源與授權中心內的準則和標誌和商標開發人員文件。

  6. 與媒體或用戶對談時,請據實表達與 Meta 的關係。在發佈任何提及 Meta 的新聞稿或網誌文章時,請遵守開發人員公關活動指南,並事先取得我們的核准。

  7. 分享到 Facebook 和 Instagram 限時動態:

    a.Stories 不得包含任何標誌、浮水印、呼籲字句或其他推廣活動內容。

    b.帶歸因的其他 Stories 政策:(1)Stories 不得為通用內容(即僅可讓用戶分享獨特及個人化內容)。(2)如果用戶點擊您的 Stories,確保您將其導向可提升 Stories 的體驗及/或讓他們建立自己的 Stories。

  8. 請勿參與任何推廣或促成「讚好」、「分享」、「粉絲」、「回應」、「帳戶」、「專頁」、「個人檔案」、「群組」或我們任何其他產品、功能或機能的購買、銷售或交換的計劃。

  9. 若您要協助或宣傳網上賭博、涉及金錢交易的技巧遊戲或網上獎券,在使用任何 Meta 產品前,都必須事先取得我們的書面授權。

4.遵守法律

  1. 您須負責制定存取您內容的限制,以確實遵守所有適用法律和規例,包括必要時,必須為存取權限加上地理定位篩選或年齡限制等條件。

5.須知事項

  1. 我們可以將您的聯絡資料和希望聯絡您的用戶分享。

  2. 如果您的每月活躍用戶 (MAU) 超過 5 百萬人、每日 API 調用次數超過 1 億次,或單日展示次數超過 5 千萬次,您可能需要另外遵循其他條款。

  3. 我們透過 fb.com 或 facebookmail.com 網域的「開發人員通告」和電郵,與開發人員通訊。請確保與您 Facebook 帳戶相關聯的電郵地址,及在應用程式中註冊的電郵地址為目前使用的電郵地址,而且您的電郵信箱不會篩除這些訊息。

  4. iOS 和 Android 應用程式必須發佈在支援的應用程式商店

  5. 如果您建立或維護應用程式是為了規避或企圖規避我們的違規處置動作,我們可能會採取違規處置動作,包括永久移除您的應用程式和開發人員帳戶。企圖規避可能包括建立或維護應用程式,以便避開我們因您其他應用程式或開發人員帳戶違反條款和政策,而施加的任何限制或違規處置。

6.登入

  1. 驗證您已經正確地整合登入方式。您的應用程式在測試過程中不應發生當機或斷線情況。

  2. 如果您的應用程式使用手動 Facebook 登入流程(例如您的應用程式不是使用 SDK 啟用 Facebook 登入),請每 24 小時檢查連線階段的效力,並在失效時將用戶登出。SDK 會自動進行這項檢查。

  3. 按鈕須清楚顯示品牌標誌,並遵守 Meta 品牌資源中心的使用原則。

  4. 僅當您的應用程式需要授權時申請書面權限(例如:請勿在用戶登入您的應用程式後即刻提醒書面授權)。

  5. 如果用戶拒絕授權,您可以在對方顯露出授權意圖後再次給予提示。

  6. 提供運行正常及容易找到的「登出」選項。

7.遊戲

  1. Facebook Gaming 政策:

    下列 Facebook Gaming 政策適用於所有 Facebook Gaming 產品:雲端遊戲、即時遊戲、Facebook.com 上的網頁遊戲。

    a.只按照技術文件所述的方式,使用 Meta 自有 API 處理所有應用程式內購買交易,不論使用哪種付款解決方案都一樣。

    b.請勿針對 iOS 遊戲內的任何道具收費(例如,iOS 遊戲不得提供透過遊戲內付款交易銷售的數碼商品或服務)。至於所有其他遊戲,您僅可根據《遊戲內付款條款》針對道具收費。

    c.如果您的遊戲包含強制或可選的應用程式內收費,請在應用程式描述中解釋。

    d.對於即時遊戲和雲端遊戲,如果您希望在遊戲內加入廣告,請僅使用遊戲廣告 API。請勿使用第三方廣告供應商或對遊戲外的內容加入任何其他連結。

    e.請勿多次建立並提交同一個遊戲。更新現有遊戲。

    f.對於即時遊戲和雲端遊戲,請僅在用戶於遊戲內採取相關動作後顯示情境對話框。舉例來說,您可以在用戶點擊「與朋友一起遊玩」按鈕後顯示 context.chooseAsync 對話框。

    g.如果是即時遊戲和雲端遊戲,透過 Messenger 發佈的遊戲更新不得用於宣傳、營銷、推廣或追加銷售任何產品/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應用程式內購買或 Facebook 內外的其他遊戲。

  2. 即時遊戲

    除了 Facebook Gaming 政策,下列政策也適用於即時遊戲:

    a.請勿在即時遊戲中向用戶索取或收集個人或其他敏感資料。舉例來說,請勿索取或收集電郵地址、電話號碼、住址、性別、生日、性取向、族裔、家庭或其他人口統計資料。

    b.請勿建立、增補、編輯、影響或補充用戶的個人檔案,包括將個人檔案與任何流動裝置識別碼或其他不重複的識別碼連結,導致任何特定用戶、瀏覽器、電腦或裝置因此遭到識別。

    c.確保您的遊戲符合我們的《品質守則》

  3. Facebook.com 上的網絡遊戲

    除了 Facebook Gaming 政策,下列政策也適用於 Facebook.com 上的網頁遊戲:

    a.請勿與 Facebook.com 以外的桌面版網絡遊戲共用同一個應用程式識別編號。

    b.請勿使用您的 Facebook.com 遊戲推廣或連結至 Facebook 站外桌面版網頁遊戲。

8.Messenger 平台、Instagram 訊息 API 及訊息附加程式

以下政策適用於 Facebook 和 Instagram(Messenger 平台和 Instagram 訊息)上的訊息 API,以及我們提供的訊息附加程式(包括選框附加程式和聊天附加程式)。

  1. 遵循我們收錄在技術文件中的任何指示。

  2. 確保您應用程式與 Messenger 和/或 Instagram 的整合穩定且運作正常。不要將令人困惑或無意義的訊息回傳給用戶,也不要傳送籠統的錯誤訊息。

  3. 用戶加入選擇、驗證及退出選擇:

    a.除非用戶完全同意您或您提供服務的第三方以 Messenger 進行聯絡,否則請勿在 Messenger 中聯絡他們。如果您需要透過用戶驗證的方式徵得發起訊息串的同意,請將任何用戶驗證方法放在清楚且顯眼的位置,並附上易於了解的標籤或文字敘述,如實而明確地說明此類驗證使用行為的性質和結果。

    b.選擇不接受:立即依照用戶的所有要求(開啟或關閉 Messenger 和 Instagram 訊息功能),封鎖、中止或以其他方式停用訊息功能。

  4. 訊息附加程式:

    a.請勿遮掩、遮蓋或隱藏附加程式元素:

    b.選框附加程式的位置必須靠近按鈕(例如:「購買」、「提交」、「確認」),而用戶必須點擊先這個按鈕,您才能傳送 MessengerCheckboxUserConfirmation 事件(換言之,在用戶點擊按鈕或採取同等確認動作(例如:提交表格)前,請勿傳送該事件)。附上易於了解的標籤或文字描述,如實而明確地說明使用選框附加程式的結果。例如:「透過 Messenger 聯絡我們。」或「透過 Messenger 領取收據。」

    c.遵循我們在技術文件中提供的任何指示。

  5. 技術提供者:

    a.確保您與實體的協議並未牴觸(且實體也同意遵守)所有適用的 Meta 條款和政策,包括 Meta《服務條款》、這些《開發人員政策》、Instagram《使用條款》,以及 Instagram《社群守則》

    b.確保您可以行使供應服務對象實體的代理商權利,且您之所以使用我們的「平台」,完全是以該實體的利益作為出發點。

    c.請勿協助或鼓勵任何違反本政策的行為。舉例來說,如果我們先前允許您只將某項功能提供給獲准使用某項功能的特定實體,您就不應將該項功能提供給其他未獲准使用該項功能的實體,也不該嘗試將類似功能提供給未獲准使用該項功能的實體。

  6. 您的應用程式和/或訊息體驗不應收到過多的負面意見。如果應用程式和/訊息體驗收到過多負面意見,可能就會功能受限、暫停、速率受限或從平台移除。請確保應用程式的洞察報告反映正面的使用體驗。

  7. 維護可提供正確顧客服務聯絡資料的 Facebook 專頁,包含您的郵寄地址與一個或多個下列資訊:電郵地址、網站網址或電話號碼。

  8. 訊息與資料:

    1. 我們接受的訊息類型:

      a.在用戶與您的應用程式互動之後:透過我們提供的服務,您可以在用戶與您的 Facebook 專頁、Instagram 帳戶或訊息應用程式互動(例如:向您的應用程式傳送訊息,或與您網站上的 Messenger 附加程式互動)之後的 24 小時內,向用戶傳送訊息,或是根據我們的技術文件傳送營銷訊息。

      b.訊息標籤和其他功能:如我們的技術文件所述,您可以在 24 小時的期間過後傳送特定訊息標籤。請監察您的封鎖率,以便了解用戶對您訊息的反應。如我們的技術文件所述,您只能將訊息標籤、範本、快速回覆或其他結構化訊息/功能用於預期的目的,不得用於其他目的(定期通知也包含在內)。

    2. 我們不接受的訊息類型:

      a.專頁或應用程式不得在訊息體驗無法使個別用戶封鎖彼此的情況下,助長無法辨識雙方身分的人對人傳訊、轉發或互動行為。

      b.禁止傳送《社群守則》和/或 Instagram《社群守則》定義的垃圾內容,包括頻繁透過手動或自動方式建立 Bot 的行為、買賣功能特權、助長或鼓勵虛假行為、未提供所承諾的體驗、透過欺騙或惡意網址將用戶帶離 Facebook 或 Instagram,以及其他大致相似專門欺騙或誤導用戶的行為。

      c.請勿使用訊息標籤傳送推廣內容,或是其他廣告、營銷或招攬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推廣商品或服務、追加銷售、發出新產品公告、要求捐款、發出每日優惠、優待券或折扣或特賣會公告,以及傳送投票活動或用戶問卷調查。

    3. 新聞訊息(不適用於 Instagram):

      a.只有已透過新聞發佈商註冊程序完成註冊並獲准成為新聞發佈商的專頁,才能使用新聞訊息(如訂閱導向訊息先前所述)。至於其他專頁,包括出於商業、推廣或政治目的而提供企業、團體、利益組織、政治人物或其他實體一般最新消息的專頁,則無法使用新聞訊息

      b.認證新聞發佈商的新聞訊息,應用於及時提供有新聞價值的最新消息給用戶。新聞訊息不得加入推廣內容,或是其他廣告、營銷或招募內容,包括但不限於推廣商品或服務(含新聞訂閱)、追加銷售、發出新產品公告、要求捐款、發出每日優惠、優待券或折扣或特賣會公告,以及傳送投票活動或用戶問卷調查。

    4. 資料:我們提供給您有關您在 Messenger 和/或 Instagram 訊息功能中接觸之用戶的資料(除了訊息串的內容之外),僅能在合理且必要時用以支援您選擇使用的訊息類型,不得用於其他用途。

    5. 醫療保健:不得使用 Messenger 和/或 Instagram 訊息功能促成用戶和醫療保健服務機構之間的直接對話,或者傳送或收集從醫療保健服務機構取得的任何病人資料。

    6. 披露事項:確保對 Messenger 和/或 Instagram 訊息功能用戶提供所有必要的資訊披露,例如:指出您所傳送內容屬於贊助或廣告性質的所有必要資訊披露。

    7. 優惠與付款:

      a.請勿在訊息中分享或要求用戶分享個人付款卡片、金融帳戶號碼或其他持卡人資料。

      b.未事先獲得我們的同意前,請勿提供離開 Messenger 和/或 Instagram 訊息功能的網站連結,並藉此收集付款資料。

      c.如果您獲得授權可於 Messenger 內提供或完成物品或服務的銷售,請務必遵守 Meta 商業產品商家協議

      d.請勿使用 Messenger 和/或 Instagram 訊息功能銷售數碼商品。

  9. 其他 Instagram 訊息功能相關政策:

    a.將 Instagram 帳戶連結到 Facebook 專頁前,您必須確保該 Instagram 帳戶的擁有者了解並同意所有具備版主或更高級專頁角色的用戶都能經由 Instagram 訊息功能查看並回覆訊息。

    b.真人專員審查:確保您訊息應用程式與 Instagram 訊息功能的整合可提供必要的功能,讓所有經由該應用程式傳送給用戶的訊息都能呈報即時專員(即使您可以使用自動化功能也一樣)。此外,技術供應商也應確保客戶在獲得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提供真人專員來受理和回應這類呈報。如果違反規定,Meta 可獨自酌情限制您(和客戶)能使用訊息應用程式的專頁數量,或是以其他方式限制或約束您(或客戶)對 Messenger 和/或 Instagram 訊息功能的使用,包括與您所管理的專頁或 Instagram 帳戶相關的功能或機能。

    c.遵守技術文件中的 Instagram 訊息功能品質守則和其他特定規定。

  10. 須知事項:

    a.如果您收到大量的負面意見,或違反我們的政策,我們可以全權決定限制或移除您存取 Messenger 和(如適用)Instagram 訊息功能的權限。

9.Instagram 平台

我們提供 Instagram 平台,支援多種類型的應用程式及服務。

首先,我們提供應用程式及服務,幫助我們的社群成員於應用程式及服務分享其內容。我們亦支援可幫助品牌及廣告客戶理解及管理其受眾、開發其內容策略及獲得數碼權限的應用程式及服務。最後,我們提供 Instagram 平台幫助直播者及發佈商發現內容、獲得媒體的數碼權及利用網絡嵌入分享媒體。

Instagram 平台無意用作其他類型的應用程式或服務。對於我們所支援的應用程式或服務,下述政策同樣適用:

  1. 您的身分及應用程式身分應當透明。

  2. 請勿將 Instagram 平台用於任何構成、宣傳,或用於連接間諜軟件、廣告軟件,或任何其他惡意程式或代碼的應用程式。

  3. 遵循我們收錄在技術文件中的任何指示。

  4. 遵守任何用戶內容各自所有人所規定的 Instagram 用戶相片及影片(「用戶內容」)使用規定或限制。您必須全權負責以符合所有人之規定與限制的方式使用用戶內容。

  5. 未經我們事先授予權限,請勿利用 Instagram 開放平台展示用戶內容,匯入或備份內容或管理 Instagram 互動狀況。

  6. 確保您的回應根據各人的特定情況度身定制。請勿在 Instagram 上發佈未經授權的商業通訊或垃圾郵件。

  7. 請勿讓企業於 Instagram 一次採取多個動作。

  8. 請勿嘗試於 Instagram 組建廣告聯盟。

  9. 請勿嘗試出於聯絡或鎖定 Instagram 線上及線下的會員目的而識別群組身分或建立人口統計族群。

  10. 您可以在 Instagram 管理推廣活動,前提是您遵守 Instagram 的推廣活動政策及所有適用法律及規例。

  11. 請勿使用不合理的頻寬流量或對 Instagram.com 伺服器之穩定性及使用 Instagram 開放平台的其他應用程式行為造成不利影響。

10.Marketplace 開放平台

  1. 遵循我們收錄在技術文件中的任何指示。

  2. 技術提供者:如果您正在使用 Marketplace 開放平台,讓客戶能存取及使用 Marketplace 開放平台的功能,則應確保客戶同意並遵守我們的《Meta 商業產品商家協議》

  3. 直接用戶:對於非以技術提供者的身分使用 Marketplace 平台的所有行為(如以上第 2 點所規範),您同意遵守我們的《Meta 商業產品商家協議》

  4. 如果您從事的商業活動必須遵守業界規例(包括與您使用 Marketplace 平台相關的活動),您了解並同意我們並未從事此等活動,且不為此等規例賦予您的義務負責。

  5. 您將在商業方面作出合理的努力,以便按照我們的要求取得因您使用 Marketplace 平台而帶來之潛在顧客的轉換資料(例如:此等潛在顧客是否安排了預約或完成銷售/租賃交易),並每天提供您取得的任何此等資料給我們。您在此授予(並同意您有權授予)我們和關係企業永久的非專屬權利,可以出於任何目的使用並利用此等資料,而沒有任何要求我們作出補償的權利。

  6. Marketplace 潛在顧客資料:請不要使用您透過 Marketplace 平台潛在顧客表格功能或潛在顧客開發 API/企業管理平台(或任何後繼 API 或技術)取得的任何資料,也不要傳送給第三方,除非是為了就提供資料的特定商品聯絡相關用戶。如果您出於上述目的將資料傳送給商家顧客,則必須自負風險,且必須確保該商家遵守這些條款,以及所有適用的法律、規則和規例。

11.商務開放平台

  1. 遵循我們收錄在此處技術文件中的任何指示。

  2. 技術提供者:如果您正在使用商務開放平台,讓客戶能存取及使用商務開放平台的功能,則應確保客戶同意並遵守我們的《Meta 商業產品商家協議》

  3. 直接用戶:對於非以技術提供者的身分使用商務平台的所有行為(如以上第 2 點所規範),您同意遵守我們的《Meta 商業產品商家協議》

  4. 我們可以根據我們的全權絕對酌情權向您提供若干結帳功能,允許 Facebook 服務及/或 Instagram 服務的用戶向您付款。對於我們向您提供的相關功能,您同意在您的商務開放平台施加該等功能,並遵守《Meta 商業產品商家協議》此處此處技術文件的適用條款。

  5. 向使用商務開放平台的用戶提供您向未使用商務開放平台的用戶所提供的同等支援及服務,且至少不低於行業標準或您的標準條款及細則。

  6. 確保發佈僅根據我們的條款而非您自身的條款及政策使用商務開放平台的附加程式。請勿遮掩或掩蓋社交附加程式的元素。

12.Spark AR

  1. 請勿變更獲准使用的相機特效。若要變更相機特效,請務必提交新的或改良過的特效以供審查。

  2. 請務必遵守《Spark AR 及 Frame Studio 條款》《Spark AR 審查政策》

13.工作開放平台

  1. 遵循我們收錄在工作 API 工作 XML Feed 技術文件中的任何指示。

  2. 確保工作資訊以及您使用工作平台的方式(包括使用透過工作資訊所取得資料的方式),均必須遵守我們的工作機會政策以及專頁、群組及活動政策

  3. 如果您的應用程式會顯示取自 Meta 的工作應徵資料,請務必註明與這類工作應徵相關的「在 Meta 應徵」字樣。

14.Live API

  1. 所有預錄內容與直播內容之間必須有清楚的區分,您也必須在說明中或透過圖像加入有關預錄的適當披露聲明。此外,請確認您有遵守我們在這裡為 Facebook Live 加入的其他規定。

  2. 請勿使用 API 發佈循環影片,以及靜態、動畫或循環圖像,或直播與靜態或環繞播送內容相關的投票活動。此外,請確認您有遵守我們在這裡為 Facebook Live 加入的其他規定。

  3. 如果您讓用戶可發佈直播視像至 Facebook,請提醒他們有責任不得於影片內容中包含第三方的廣告,且必須遵守這些政策以及所有其他適用的條款和政策。

15.推廣 API

  1. 若基本與標準廣告 API 的存取權限於 30 天內沒有使用,將會降級至開發存取權限。

  2. 請勿提供不同於 Meta 所提供之合作夥伴類別的目標設定選項。

  3. 請勿在同一個廣告帳戶中結合多個終端廣告客戶或其 Facebook 連結(即專頁)。

  4. 廣告 API 應用程式免費版或試用版:

    a.每位顧客每天可建立的廣告不可超過 50 個。

    b.新帳戶需要進行電話或電郵驗證。

    c.請勿允許相關網絡使用您的技術。

  5. 定價透明度:

    a.使用您的工具和受管理服務才會收取固定或變動比例的廣告費用。

    b.主動向終端廣告客戶披露在 Meta 廣告花費的款項,請使用 Meta 衡量數據(例如:點擊成本、廣告展示成本率),並與您的費用分開。

    c.披露您在 Meta 廣告收取的費用款項。

    d.如果您的客戶要求,我們會向客戶披露您在 Meta 廣告花費的費用或款項。

    e.我們可能會需要您提供文件,確認您遵循這些條款。

    f.使用 Meta 廣告競投時,請勿以固定 CPM(每千次廣告展示成本)或 CPC(每次點擊成本)計算方式來販售廣告。

  6. 資料收集與使用:

    a.如果您有標準廣告 API 並事先獲得我們的書面同意,您可以在廣告中放置 1x1 像素的檢視標籤。

    b.確保收集的任何資料都是匿名的。

    c.僅用終端廣告客戶的宣傳活動資料來優化或評估終端廣告客戶在 Meta 宣傳活動的成效。

    d.請勿使用資料來再次鎖定或解除鎖定 Meta。

    e.請勿混合取自本網站的資料及其他平台的廣告宣傳活動(除非取得我們的書面授權)。

    f.請勿使用資料來建立或擴充任何用戶的個人檔案。

    g.請勿使用附加搭載或重新導向功能。

    h.請勿讓終端廣告客戶代表以外的人員存取 Meta 廣告統計資料。

  7. 安置包含優化每千次廣告展示成本的所有出價方式。

  8. 自訂廣告受眾:

    a.如果您使用自訂廣告受眾功能,您必須遵守《自訂廣告受眾條款》。

    b.只有在代表客戶建立自訂廣告受眾時才能使用客戶資料。

    c.只有在用戶編號用於登入顧客的應用程式並已取得必要的同意時,才能使用 Facebook 用戶編號來建立自訂廣告受眾。我們可以要求撤銷終端廣告客戶對您應用程式的存取權限。

  9. 安置包含優化每千次廣告展示成本的所有出價方式。

  10. 請確保您的客戶同意 Meta 的《服務條款》,包括《Meta 廣告刊登政策》

16.專頁 API

  1. 請勿收取建立或認領專頁的費用。

  2. 在啟用讓用戶建立專頁的功能前,請先提供認領現有專頁的渠道,以避免發生專頁重複的情況。

  3. 請確保您的客戶同意 Meta 的《服務條款》,包括《Meta 廣告刊登政策》

  4. 請勿在未取得用戶同意的情況下,代用戶建立或認領專頁。

  5. 請勿阻止用戶取得您代其所建立或管理之專頁的存取權限。

  6. 請勿在未取得管理員同意的情況下,向第三方揭露管理員的身分。

17.CrowdTangle API

  1. 請勿在您所屬機構以外的地方提供存取憑證。

  2. 如果您的記憶體、資料或 CPU 使用過量(由 Facebook 自行斟酌判斷),我們可能會限制或移除您對 API 的存取權。

  3. 請勿讓前端小工具直接調用我們的 API。前端小工具應使用透過 API 收集而來的已快取資料。

  4. 請勿使用資料來建立或擴充任何用戶的個人檔案。

  5. 請在任何整合中顯示 CrowdTangle 標誌,並在任何公開的整合說明或公告中註明 CrowdTangle。

18.PSID API

  1. 遵循我們收錄在技術文件中的任何指示。

  2. 僅使用 PSID API 將您的 ASID 對應至已經授予您應用程式的各專頁適用之 PSID 存取授權。

  3. 維持單獨的專頁 PSID。

  4. 在完成應用程式審查後的 180 日內,將您的所有 ASID 對應至 PSID。在對應之後(不遲於 180 日)停止使用並刪除您的 ASID。

  5. 請勿在多個專頁對應或使用 PSID。

  6. 請勿向另一個專頁披露特定專頁的 PSID。

19.社交附加程式

  1. 請勿加入社交附加程式或登入資訊,也不要將其與非 Meta 廣告配對。

  2. 請勿出售或購買社群附加程式或 sharer.php 版位。

  3. 請勿遮掩或掩蓋社交附加程式的元素。

20.廣告

  1. 如果您在您的 Facebook 應用程式中刊登廣告,請遵守《Meta 廣告刊登政策》

  2. 避免出現過多廣告。別讓用戶被廣告拉走注意力,而忽略了應用程式功能。

  3. 請勿在專頁分頁應用程式中包含廣告。

  4. 如果您委託第三方廣告業者在您的 Facebook 應用程式中刊登廣告,您只能委託本清單列出的廣告業者。

  5. 請勿在帖子、回應、通知、要求、邀請或訊息中夾帶第三方廣告(包含其他應用程式的廣告)。

  6. 請勿加入社交附加程式或登入資訊,也不要將其與非 Meta 廣告配對。

  7. 如果您在 Facebook 上舉辦促銷、比賽、競賽或抽獎活動,請遵守《推廣政策》

21.付款

  1. 如果您使用 Meta 付款,請遵守《Facebook 開發人員付款條款》

  2. 未經我們事先允許,請勿使用 Meta 付款來徵求、收集或轉帳資金作為慈善機構之用。

  3. 如果您透過 iOS 執行應用程式,請使用 iOS 批准的付款方式。

  4. 如果您在 Meta 上接受付款,僅限於您的應用程式中收款。

22.應用程式中心

  1. 符合應用程式中心資格的應用程式一定是使用「Facebook 登入」的遊戲,或位於 Facebook.com 上的遊戲。

  2. 應用程式詳細資料與描述:

    a.確認應用程式名稱與相關資訊的文法正確無誤。

    b.確保應用程式使用的語言符合應用程式中心的語言設定。

    c.請勿附上網址或使用 Meta 品牌,或是任何 Meta 產品品牌。

    d.請勿加入關鍵字清單、過多標點符號或非標準符號。

  3. 所有的圖像:

    a.使用可呈現應用程式體驗,且具有相關性的高畫質圖像。

    b.圖像中的文字應簡潔扼要。請勿讓文字擋住圖像。

    c.請勿加入廣告、網址,或任何像「播放」按鈕這類的宣傳花招。

  4. 圖示:

    a.使用透明或有色背景。如果您的圖示須配搭白色背景,請使用有色邊框。

    b.如果您的標誌有陰影,請使用有色背景。

  5. 橫額廣告:

    a.請勿加入圓邊或邊框。

    b.請勿加入第三方標誌。

  6. 影片:

    a.顯示應用程式名稱。

    b.清楚表示應用程式的用途,顯示準確及相關的使用體驗。

    c.使用高畫質及高解像度的影片。

    d.影片及影片封面圖像應清楚且辨識度高。不得包含廣告。

23.Profile Expression Kit

  1. 請勿在個人資料相片或影片中加入廣告或商業內容,例如標誌與浮水印。

  2. 請勿在個人資料相片或影片中加入投影片。

  3. 請勿鼓勵用戶上載不含用戶個人在內的個人資料相片或影片。

  4. 只有主要目的為建立與編輯相片或影片的應用程式才能使用 Profile Expression K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