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a Audience Network 政策

了解我們的政策

Audience Network 政策制定了相關規則,而開發人員為其應用程式加入廣告版位時必須遵循此等規定。本政策與我們的《社群守則》均適用於所有安裝了 Audience Network 的產品、功能、應用程式、服務和軟件,當中包括元宇宙產品。

簡介

  1. 開發人員有責任確保其應用程式符合所有適用的法律、法規和規定。除了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以及包括本政策在內的《Audience Network 使用條款》外,開發人員亦有責任遵循我們為開發人員提供的指引。
  2. 開始使用前,負責維護 ads.txt 或 app-ads.txt 檔案的發佈商必須如實加入所列的 Audience Network。
  3. 我們有權因任何理由而全權酌情拒絕、批准或移除任何發佈商或廣告,包括對我們和用戶之間的關係造成負面影響的發佈商和廣告;任何發佈商和廣告若其宣傳的內容、服務或活動有違我們的競爭地位、利益或廣告理念,亦在此之列。
  4. 我們或會隨時提供全新或經更新的發佈商品質標準。您同意遵守這些標準,包括我們或會針對品質向您提供的任何指示或通知。
  5. 違反這些政策可能會導致您暫時或永久無法使用我們的服務。
  6. 我們會分析所有廣告互動情況,如點擊次數、展示次數、瀏覽次數和安裝次數等,以偵測濫用行為。如果我們判斷某個發佈商帳戶可能會對 Meta、我們的用戶或廣告客戶構成風險,我們或會限制或停用該帳戶。

內容限制

請勿在包含或推廣下列內容的應用程式中整合或展示廣告:

  1. 違反《社群守則》:違反我們《社群守則》的內容。
  2. 違反《廣告刊登政策》:如果應用程式刊登嚴重或屢次違反《廣告刊登政策》的廣告,系統就會將其從 Audience Network 中移除。
  3. 違反《內容營利政策》:如果內容不符合我們的《內容營利政策》,便可能無法用於營利。
  4. 劣質或中斷體驗的內容:切勿在無法正常運作,或是為用戶帶來意料之外、造成干擾或造成誤導的應用程式中展示廣告。此類情況包括應用程式中的廣告與內容數量不成比例,或是廣告內含會造成負面用戶體驗的內容,如極富性暗示、令人觸目驚心或推廣詐騙行為的廣告。
  5. 非法商品或服務:應用程式不得構成、促成或宣傳非法商品、服務或活動。
  6. 聳動內容:應用程式不得包含駭人、聳動、有惡意或過分暴力的內容。
  7. 歧視做法:應用程式不得因以下個人特質而歧視或鼓勵歧視個人行為:種族、族裔、膚色、國籍、宗教信仰、年齡、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家庭狀態、殘疾、身心障礙或遺傳疾病。
  8. 煙草和相關商品:應用程式不得推廣煙草商品和相關吸食設備的銷售或使用。
  9. 藥物及藥物相關商品:應用程式不得推廣非法藥物、處方藥物或娛樂性藥物的銷售或使用。
  10. 有安全疑慮的營養補充品:應用程式不得推廣有安全疑慮的營養補充品之銷售或使用;營養補充品安全與否由 Meta 全權酌情決定。
  11. 武器、彈藥或爆裂物:應用程式不得推廣武器、彈藥或爆炸品的銷售或使用。
  12. 成人內容、商品或服務:應用程式不得含有任何成人內容、商品或服務,包括裸露畫面、展示露骨或性暗示姿勢的圖像、性愛秘訣或癖好、自由約會,或帶有強烈性暗示或挑逗之內容。
  13. 監視設備:應用程式不得用作為間諜相機、手機追蹤器或其他隱藏式監視攝設備,亦不可推廣此類設備的銷售。
  14. 一美元拍賣或按出價次數收費的競投活動:應用程式不得推廣或促成一美元拍賣、設有出價費用的競投活動、按出價次數收費的競投活動,或其他類似的商業模式。
  15. 投票資訊:應用程式不得提供與程序相關的投票資訊,亦不得徵求選民登記資訊。
  16. 現金賭博:應用程式和網站若推廣或促進網上賭博,而相關的賭博必須支付任何有價貨幣才能參與(包括數碼貨幣),且其獎品之中包括有價貨幣的獎勵,則必須事先獲得我們的書面許可。網上賭博可包含在網絡環境中的博彩、彩票、獎券、賭場、夢幻運動、賓果、撲克牌和獨得賭金制比賽。
  17. 獨得賭金制比賽:應用程式不得推廣隨機選出贏得現金或任何有價貨幣的用戶之免費體驗。
  18. 用戶產生的內容:如果應用程式以用戶產生的內容為主,則必須事先取得我們的書面同意,方可整合或展示廣告。
  19. 社交互動動態的交易或貿易:如果應用程式包含或推廣「讚好次數」、「分享次數」、「追蹤者人數」、「回應次數」、「帳戶」、「專頁」、「群組」或任何其他 Meta 功能的購買、銷售或交易,則不得整合或展示廣告。
  20. 模仿 Meta:如果應用程式在設計及/或使用體驗方面容易與 Meta 或其他 Meta 應用程式與產品造成混淆,則發佈商不得在其中整合或展示廣告;這包含模仿 Meta 或其他 Meta 應用程式與產品的應用程式。
  21. 違禁金融服務:應用程式不得推廣經常涉及誤導性或欺騙性推廣手法相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包括但不限於首次代幣發行、二元期權或差價合約。
  22. 欺騙性就業機會:應用程式不得推廣與就業機會相關的不合理或不切實際說詞。
  23. 不可接受的商業手段:應用程式不得以欺騙性或誤導性手法推廣商品、服務、方案或優惠,包括以此等手法騙取金錢或個人資料。
  24. 即時遊戲效能:即時遊戲必須符合《遊戲品質守則》,才能透過 Audience Network 營利。

執行限制和規定

  1. 不實應用程式資訊:應用程式必須確保廣告呼叫一律包含關於您獲批應用程式的準確資訊,當中包含但不限於版位大小與頂層網址。
  2. 私隱聲明:應用程式必須包含私隱政策,以充分披露您處理私隱資料的做法。
  3. 搶先體驗模式:應用程式在 Android「搶先體驗」模式下運作時,不得透過 Audience Network 營利。
  4. 應用程式可用性:除非您事先獲得我們的書面同意,否則 Audience Network 僅限在 Apple iTunes 或 Google Play 上架的應用程式使用。
  5. 編輯或修改廣告:應用程式不得在未經我們書面同意的情況下,編輯、修改、篩選、截斷或更改任何廣告所包含的資訊之順序。應用程式不得使用會截斷部分或全部廣告創意,或將其縮到最小的廣告格式,當中包括原生廣告格式。廣告的組成部分(包括影音素材視圖)應完全可供用戶檢視和辨識。
  6. 廣告抓取:應用程式不得利用「網絡爬蟲」、「蜘蛛程式」、索引或以任何非暫時性的方式,儲存或快取透過任何廣告所獲取的資訊。
  7. 意外互動:應用程式不得展示或會導致用戶意外點擊的廣告。
  8. 互動式內容:確保用戶僅可與廣告標題、網址、呼籲字句按鈕和圖像素材互動,而無法與廣告的空白位置和背景互動,以免造成用戶意外點擊的情況。
  9. 區隔廣告與內容:應用程式必須確保廣告與應用程式內的其他內容有明顯區別,而且必須在原生廣告上清楚標上可展開的「AdChoices」圖示及清楚標示為「贊助」、「推廣」或「廣告」,除非事先已取得書面許可。
  10. 介面干擾:應用程式不得干擾廣告的彈出視窗或重新導向等互動之成效,例如用戶與廣告互動後,切勿阻止他們瀏覽由此動作產生的彈出視窗。
  11. 強迫性互動:確保與廣告互動並非退出畫面的唯一方式。
  12. 廣告堆疊:應用程式不得在單一廣告版位堆疊多個廣告。每個版位一次只能刊登一則 Audience Network 廣告。
  13. 意外前往其他目的地:應用程式不得將用戶導向他們未曾表示自己希望前往的位置或頁面。
  14. 欺騙性聲明:應用程式不得作出鼓勵或誤導用戶與廣告互動的不實宣稱。
  15. 徵求互動或為其提供獎勵:應用程式不得誘騙、慫恿用戶與廣告互動,或就此動作提供獎勵。
  16. 自動重新整理廣告:應用程式不得自動重新整理 Audience Network 廣告。請勿運用設有自動重新整理機制的中介平台,手動重新要求獲取廣告客戶的廣告素材,或展示 Audience Network 的廣告。
  17. 應用程式以外的廣告:應用程式不得在背景或應用程式以外的地方顯示廣告。用戶必須知悉廣告是在哪個應用程式中刊登。如果用戶未有主動使用應用程式,則應用程式不得刊登廣告。
  18. 解除安裝後顯示廣告:應用程式不得向已將其解除安裝的用戶顯示廣告。
  19. 間諜軟件或惡意軟件:應用程式不得宣傳間諜軟件、惡意軟件或任何會帶來非預期或不實體驗的軟件。這包括使用連結來將用戶帶往含有這類軟件的網站。
  20. 遵守 COPPA:務必遵守《美國兒童網絡私隱保護法》(「COPPA」),以及我們的使用注意事項

品質和真實性

  1. 垃圾訊息:應用程式不得在數碼發行平台上濫發垃圾訊息,包括上載某個應用程式的多個或類似版本。此外,應用程式也不得省略其相關基本資訊,例如用戶介面螢幕截圖或說明。
  2. 應用程式擁有權:除非發佈商符合以下其中一個條件,否則不得使用 Audience Network:(a)擁有或負責營運相關應用程式,或(b)相關應用程式的持有人已向發佈商授予專屬第三方權利,透過該應用程式的廣告顯示位置營利,或(c)發佈商已事先取得我們的書面同意。開發人員必須完成應用程式擁有權驗證程序,才能透過相關應用程式營利。
  3. 無效流量:如果應用程式的流量來自自動化處理程序,則發佈商不得在其中整合或展示廣告。發佈商運行 Audience Network 的方式必須能讓用戶真實地與廣告互動。以下是部分不允許的行為:
    1. 使用網絡爬蟲或任何其他非人類流量,以促使用戶前往您的應用程式或網站。
    2. 利用任何自動化、欺詐性、詐騙性或任何無效方法(例如以人手重複點擊或使用機械人程式),以人工方式誇大廣告的展示次數或轉換次數,並確保用戶每次點擊廣告時只會記錄為一次點擊。
    3. 採用特定方式運行 Audience Network,從而透過人工方式誇大展示次數或轉換次數。
  4. SDK 修改:應用程式不得對任何 SDK 或其元件作出修改、轉譯、創造衍生作品或反向工程。
  5. 真實用戶:應用程式不得使用機械人程式、自動化工具或軟件來模仿人類行為。應用程式必須在真實裝置中向主動與廣告互動的真實用戶顯示廣告。
  6. 冒充身分:發佈商不得虛報與其企業或其他企業的相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管理員、財務資訊、公司詳情、應用程式及其版本、應用程式商店或用戶。
  7. 程式安裝:發佈商不得鼓勵用戶安裝會置入廣告的程式。
  8. 異常行為:如果系統偵測到疑似違反政策的情形,或可能會傷害廣告客戶和用戶的行為,便可能會限制或移除您使用 Audience Network 的權限。舉例來說,如果系統發現異常行為,我們或會暫停和/或限制您使用 Audience Network 的權限,以確保您遵循我們的條款及細則,例如檢查是否出現違規行為,或確保您已正確執行 Audience Network,以免發生人工互動的情形。

為獎勵式影片而設的額外政策

  1. 用戶不符合選擇觀看條件:每次刊登廣告時,用戶必須主動選擇觀看該廣告,應用程式方可展示相關廣告。符合規定的選擇觀看機制包括但不限於「點按以播放」互動或倒數計時器。若僅提供一次選擇觀看機會,以供用戶選擇觀看所有獎勵式廣告,則屬於違規行為。採用主動選擇觀看機制時,必須符合以下條件:1)清楚披露獎勵內容,以及 2)用戶可在查看披露後關閉或退出廣告,而無需關閉應用程式。
  2. 金錢獎勵:應用程式不得向用戶提供金錢或等值物品作為觀看廣告的報酬。這包括但不限於可供用戶或後續用戶兌換現金的禮物卡、加密貨幣,或應用程式內代幣或點數。
  3. 獎勵式影片或獎勵式插頁廣告的置入方式:獎勵式影片或獎勵式插頁廣告只能在體驗中有意義的停頓點(例如用戶在遊戲中過關)後刊登;如果沒有這類停頓點,開發人員就必須對獎勵式影片或獎勵式插頁廣告設限,如某個時段內最多只能展示 3 則獎勵式影片或獎勵式插頁廣告,並在可供下載該應用程式的數碼商店中披露其使用獎勵式影片或獎勵式插頁廣告。
  4. 非觀看獎勵:應用程式只能為觀看廣告的用戶提供獎勵,而不得針對觀看廣告以外的用戶動態提供獎勵。這包括但不限於就下載應用程式或其他深層營銷漏斗轉換事件提供獎勵。
  5. 可轉讓獎勵:應用程式不得提供可轉讓予其他用戶的獎勵,這包括但不限於禮物或打賞機制。
  6. 披露贏得獎勵的機率:應用程式可提供隨機獎勵,但必須先以清楚易讀的文字向用戶披露贏得獎勵的機率,再顯示明確的同意參加選項。每則廣告必須在呼籲字句中列明獲獎機率;不得僅在應用程式內顯示概括性的揭露聲明。
  7. 立即獎勵:應用程式必須在用戶看完廣告後立即發放獎勵,且該獎勵必須可供在刊登廣告的應用程式或網站中兌換。
  8. 退出操作干擾:應用程式不得停用或修改用戶關閉、略過或退出獎勵式影片體驗的功能。
  9. 插頁廣告替代選項:若用戶選擇不觀看獎勵式影片或獎勵式插頁廣告,則應用程式不得展示插頁廣告。
  10. 未能獲取獎勵:若用戶選擇未看完廣告就將其關閉,或是透過舉報/隱藏流程關閉廣告,應用程式則不得向其予以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