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即將更新《平台使用條款》。新版內容將於 2025 年 2 月 3 日生效。查看新版條款
Facebook 公司已改名為 Meta。為了反映 2022 年 2 月 8 日發佈的新名稱,我們更新了《平台條款》。雖然公司名稱改變,我們還是會提供相同的產品,包括 Meta 的 Facebook 應用程式。我們的《數據使用政策》和《服務條款》仍具效力,這次名稱變動也不影響我們使用或分享資料的方式。深入了解 Meta 以及我們對元宇宙的願景。
這些 Meta《平台條款》和《開發人員政策》原自 2020 年 8 月 31 日起生效,取代了舊版 Facebook《平台政策》、舊版 Instagram《平台政策》、《延伸平台產品的補充條款》,以及前述《補充條款》的《技術提供者修正案》。了解詳情。
Meta 平台條款
1.簡介
a.我們的「平台」是一系列 API、SDK、工具、附加程式、程式碼、技術、內容和服務的組合,可讓其他人(包括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和網站業者)開發功能、從 Meta 和任何其他「Meta 產品」擷取資料,或是提供資料給我們。
b.若要使用平台(包含處理任何平台資料),您就必須同意本《平台使用條款》(以下簡稱《使用條款》),以及其他適用的條款和政策。這些條款可能包含 Meta《服務條款》、Instagram《使用條款》、Meta《商業條款》、《商業工具條款》,以及所有適用的「Meta 產品」條款。
d.本《使用條款》自您接受條款的日期起,或以其他方式存取或使用「平台」時開始生效,且將持續保有效力,直到您停止存取和使用平台,或是我們依據以下情況提早終止您的使用權限。如果您要接受本《使用條款》,或代表某個實體存取或使用「平台」,即表示您聲明並保證您有權可約束該實體遵守本《使用條款》,且您同意代表該實體接受本《使用條款》的約束(為了清楚起見,所有在本《使用條款》中提及的「您」均是指該實體)。為了清楚起見,本《使用條款》更新並取代了《Facebook 平台政策》和《Instagram 平台政策》,只要是提及《Facebook 平台政策》、《Instagram 平台政策》或《平台政策》的現有條款、政策或協議,現在起都應該是指本《使用條款》。
e.如果您沒有遵守本《使用條款》或所有其他適用的條款或政策,我們可能會停用或終止您的應用程式或帳戶,詳情如下所述。
2.知識產權
a.我們給您的授權。在您遵守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的前提下,我們會提供您有限的、非獨有、不可再次授權(除非是下列描述的服務供應商)、不可轉移且無法轉讓的授權,讓您使用、存取及整合平台,但只限於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的規定範圍內。您不可出售、轉讓或再次授權平台給任何人。除此處的明確授權之外,您不得使用、存取、整合、修改、轉譯、創建衍生作品自、進行反向工程或以其他方式利用平台或其任何方面。Meta 旗下公司保留本《使用條款》未明確提供之所有權利、所有權和利益(包含行使此類權利的相關權利)。
b.您給我們的授權
i.您的內容:
2.如果您有使用 Meta 商業工具傳送商業工具資料給我們,則我們對這些資料的使用將必須遵守《商業工具使用條款》,而非前述之您的內容授權。
3.如果您在提供您的內容給我們之前,就已經持有該內容的所有權,即使在提供給我們之後,您依然擁有該所有權,但您必須遵守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或政策所規定的授權,以及提供通過平台分享與他人的存取權限。
ii.您的應用程式:
1.您授與我們非獨有、可轉讓、可再授權、免版稅的全球授權,可以:代管、使用、散播、修改、執行、複製、公開表演或展示、轉譯、創建衍生作品自您的應用程式,可用於與營運、提供或改善平台相關之任何商業用途。即使您停止使用平台,此授權之效力仍然有效。前述之授權包含但不限於架構或連結至您的應用程式;在您的應用程式周邊放置內容(包含廣告);以及分析您的應用程式(包含評估您是否遵守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
2.在雙方之間,就平台而言,我們將不受任何與您的應用程式或您的內容相關之條款或政策的約束(即使我們有點擊或點按協議亦然)。這些條款與政策會被視為無效,並被拒絕及排除於本《使用條款》之外。
3.本《使用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不得解釋為我們不會開發或尚未開發與您的應用程式類似或具競爭關係的應用程式、產品、功能或服務的陳述或協議。
iii.您的名稱、商標與標誌: 您授與我們非獨有、可轉讓、可再授權、免版稅的全球授權,能以散播、營銷與推廣之目的來使用您的名稱、商標與標誌,以陳述您對 Meta 產品的使用(包含各種格式和媒體)。即使您停止使用平台,此授權之效力對現有素材和實例仍然有效。
c.保護他人的權利
i.您不得在自己的應用程式中提供或推廣會侵犯或以其他方式違反任何個人或第三方權利的內容。
ii.您將從所有適用的權利持有者取得(並聲明及保證您擁有或已取得)所有必要的權利,以便(1)授予本《使用條款》中所述之授權、權利和許可(包括第 2.b 節(「您給我們的授權」));(2)在您的應用程式中顯示、散播與提供所有資訊、數據和其他內容;及(3)以其他方式操作您的應用程式。這包含向所有第三方履行所有授權、報告及付款義務。
iii.如果您的應用程式中含有您的用戶或其他第三方所提交或提供的內容,您就必須提供適當的通知與撤除流程,並以其他方式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以回應對方提出的侵權通知。除了上述法遵規定外,在美國,您也必須遵守《數碼千禧年版權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的所有規定。
3.資料使用
a.禁止行為。您不得從事以下禁止行為,亦不得促使或支援他人進行以下禁止活動(以下統稱為「禁止行為」):
i.「處理平台資料」以歧視或鼓吹歧視個人的特質,包含種族、民族、膚色、國籍、宗教、年齡、性別、性傾向、性別認同、家庭狀況、身心障礙、健康狀況或遺傳性疾病,或其他受適用法律、法規或其他 Meta 政策保護的類別。
ii.處理平台資料,而目的在於操弄用戶的資格判定,包含住屋、就業、保險、教育機會、貸款、政府福利或移民狀態。所謂的資格判定是指判斷是否要提供、拒絕或取消特定權益(例如:住屋或獎學金),以及判斷是否要根據權益之相關條款提供、拒絕或取消權益。
iii.「處理平台資料」以進行監視、協助監視或提供監視工具。「監視」包含出於執法或維護國家安全目的,處理平台上有關用戶、群組或活動的相關資料。
iv.銷售、授權或購買平台資料。
v.在沒有事先取得我們的書面同意之前,就將「平台資料」放置在搜尋引擎或目錄中,或以其他方式提供「平台資料」。
vi.試圖對您取得的平台資料進行解碼、規避、重新識別身分、去匿名化、解讀、解密、進行反向雜湊或反向工程。
vii.變更您應用程式的核心功能或資料處理,讓用戶以為是不熟悉或不同的應用程式,或是大幅改變先前收集到的平台資料處理範圍;除非您先重新提交應用程式供我們審查,並獲得我們的同意,否則不得從事此類操作。
viii.處理 Facebook 的朋友資料以建立您應用程式內的社交連結;除非您已取得每位連結對象讓您出於此目的使用該資訊的授權,否則不得從事此類操作。
b.受限平台資料的其他條款
i.如非必要,您不得要求受限平台資料,除非您是為了在特定產品或服務中,取得用戶分享的資料後,以具有實質意義的方式改善適用用戶體驗的品質。
ii.請務必清楚向用戶說明您要求提供受限平台資料是為了改善他們的體驗品質。
iii.為了清楚起見,您對受限平台資料的處理作業必須符合適用的開發人員文件與本《使用條款》的其他條文(包含「禁止行為」)。
c.分享平台資料。您只能根據本《使用條款》(包含第 3.a 節(「禁止行為」)、第 3.b 節(「受限平台資料的其他條款」)、第 4 節(「私隱政策」)以及第 5 節(「服務供應商與技術提供者」))、適用法律和法規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來分享平台資料,且僅限於下列情況:
i.針對技術提供者所收集的平台資料,僅按第 5.b 節(「技術提供者」)所述;
ii.針對非技術提供者所收集的平台資料,
1. 遵循適用法律或法規的要求(請保留適用法律或法規規定或要求的相關證明,並在我們索取該證明時提供給我們);
2. 分享給您的服務供應商;
3. 用戶明確指示您將他們的資料分享給第三方(您必須保留該用戶的明確指示證明,並在我們索取該證明時提供給我們);或
4. 只針對不屬於「受限平台資料」的「平台資料」,分享給其他第三方,但前提是:
a. 您必須先與合約方式禁止他們以違反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的方式使用平台資料(請保留立約禁止的證明,並在我們索取該證明時提供給我們);以及
b. 您必須確保該第三方如同您一樣,都必須遵守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且您必須對該第三方的行為或缺失(包含任何違規行為)負責。
d.平台資料的保留、刪除與存取
i.除非適用的法律或法規規定您必須保留平台資料,否則您必須(且必須盡合理的努力確保您的服務供應商)執行下列操作:
1.盡合理的努力維持「平台資料」的最新狀態,包括已被修改或刪除的「平台資料」。您必須在收到我們或用戶提出的要求後,立即更新「平台資料」。您必須為用戶提供一種易於存取且清楚標記的方式,讓他們要求修改或刪除其「平台資料」。
2.在以下情況下,盡快刪除所有平台資料:
a.出於與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一致的合法商業目的,您已不再需要保留平台資料時;
b.當您停止營運必須用到平台資料的產品或服務時;
c.當我們要求您刪除平台資料以保護用戶時(我們將自行決定);
d.當用戶要求刪除其平台資料或不再擁有您的帳戶時(除非平台資料已經過彙總、隱藏或去識別化資料,從而無法與特定的用戶、瀏覽器或設備產生關聯性);或針對技術提供商,當用戶或客戶要求刪除其平台資料,或客戶不再擁有您的帳戶時;
e.當適用法律或法規要求時;或
f.根據第 7 節之規定(「合規審查權利和本《使用條款》的暫停和終止」)。
ii.如果您為了遵循適用法律或法規的要求而必須保留平台資料,您就必須保留適用法律或法規規定或要求的相關證明,並在我們索取該證明時提供給我們。
iii.如果您錯誤接收「平台資料」,您必須立即通報我們、刪除該「平台資料」,並在我們索取刪除證明時提供給我們。
e.限制例外情況。本節(第 3.a-d 節)條文不適用於此處所列之特定「平台資料」。
4.私隱政策
a.如果您使用「平台」來「處理平台資料」,則您要提供並遵守一個公開可得且易於存取的私隱政策。
b.該政策必須遵守適用的法律和法規,並且必須準確,清楚地說明您正在處理的資料、處理方式、處理目的,以及用戶如何要求刪除該資料。
c.您只能按照您的私隱政策中明確說明的規定,並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來處理平台資料。
d.您的私隱政策將不得取代、修改或與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條款與政策不一致。
e.使用「平台」時,您必須保留所有有效的私隱政策,並在我們索取時提供給我們。
f.您要在「應用程式管理中心」設定的「私隱政策」欄位提供公開的私隱政策連結,以及在任何允許您放置公開連結的應用程式商店比照辦理(如適用),並確保該連結提供的政策為最新版本。
5.服務供應商與技術提供者
a.服務供應商
i.您不得就使用平台或處理平台資料來僱用服務供應商,除非服務供應商先以書面方式同意下列規定:
1.僅為您並根據您的指示使用平台與處理平台資料,以便通過符合本《使用條款》、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以及您的私隱政策的方式提供您要求的服務,不得服務其他個人或實體,且不得有其他目的,包含服務供應商自己本身的目的;以及
2.如果服務供應商聘請了另一個服務供應商(簡稱「子服務供應商」)以提供您要求的服務,請確保服務供應商以書面要求子服務供應商遵守上述規定。
ii.您必須確保所有的服務供應商和子服務供應商都如同您一樣,必須遵守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且您必須對該第三方的行為或缺失(包含任何違規行為)負責。
iii.當您停止使用服務供應商或子服務供應商時,必須確保他們立即停止使用「平台」和處理平台資料,並立即刪除其擁有或控制的所有平台資料。
iv.若我們提出要求,您必須提供您的服務供應商和子服務供應商的清單,包括每個服務供應商的最新聯絡資料、你們共享的平台資料類型和數量,以及您與服務供應商之間的書面協議證明以證明符合本節之規定。
vi.我們會要求您的服務供應商或子服務供應商同意本《使用條款》或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政策,同意後才能存取 Meta 產品、平台或平台資料。
b.技術提供者
i.如果您是技術提供者,則必須遵守本《使用條款》的其他條文,以及本節中有關您作為技術提供者使用「平台」和「處理平台資料」的條文。如發生條款衝突情況,則適用對您更具約束力或對我們更具保護力的條款。
ii.您作為技術提供者,了解並同意以下規定:
1.您僅能代表您存取的客戶並在客戶的指示下使用「平台」和「處理平台資料」,以幫助該客戶根據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條款與政策使用「平台」和「處理平台資料」(簡稱「客戶的目的」),且不得出於您自己的目的或另一個客戶或實體的目的(例如,您不會出於自己的目的或另一個客戶的目的而「處理平台資料」,以建立或擴充用戶個人檔案);
2.您要確保代表一個客戶維護的平台資料,會與其他客戶的資料分開維護;
3.您將維護客戶及其聯絡資料的最新名單,並在我們索取時提供給我們;
4.您只可根據本《使用條款》(包含第 3a 節(「禁止行為」)、第 3b 節(「受限平台資料的其他條款」)以及第 5a 節(「服務供應商」))、適用法律和法規及所有其他適用條款與政策來分享「平台資料」,且僅限於下列情況:
a. 分享給您適用的客戶,但前提是您必須以合約方式禁止該客戶以違反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條款與政策的方式「處理平台資料」;
b. 在遵循適用法律或法規的範圍內操作(請保留適用法律或法規規定或要求的相關證明,並在我們索取該證明時提供給我們);
c. 僅限於為滿足適用客戶目的之必要情況下,分享給您的服務供應商;或
d. 僅限於為滿足您客戶目的之必要情況下,且該客戶明確指示您分享給其服務供應商,方可分享資料予該服務供應商(您必須保留客戶明確指示的證明,並在我們索取該證明時提供給我們);
5.我們會要求您的客戶同意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政策,同意後才能通過您的應用程式存取 Meta 產品、平台或平台資料。
6.資料安全性
a.資料安全性相關規定
ii.您必須提供可公開取得的方式讓用戶舉報您應用程式中的安全漏洞,且獲悉問題後必須立即處理。
iii.您不得索取、收集、儲存、快取、代理或使用其他用戶的 Facebook 或 Instagram 登錄憑證。
iv.除非是幫助您一起構建、執行或操作您的應用程式的服務供應商,否則您不得轉讓或共享用戶編號或您的存取憑證與密鑰。
b.事件回報
i.如果發生以下任何事件,您都必須迅速且在意識到該事件發生後的 24 小時內通知我們,並提供以下我們要求的資訊:
1.任何未經授權(包含違反本《使用條款》或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政策)處理(為避免疑義,包含存取、破壞、遺失、修改、披露、散播或損害)平台資料的事件;或
2.有可能損害您的 IT 系統或服務供應商或子服務供應商的 IT 系統的安全性、機密性或完整性的任何事件。
ii.您必須立即開始對事件進行補救並與我們進行合理合作,包括在合理範圍內詳細告知事件對平台資料的影響和正在採取的矯正措施,並及時向我們告知您是否有遵守適用法律和規範所規定的任何通知或其他要求。
7.合規審查權利和本《使用條款》的暫停和終止
a.應用程式審查。我們會要求您提交您的應用程式供我們審查或批准(以下簡稱「應用程式審查」)。無論您的應用程式(包括對任何「平台資料」的存取權)是否獲得批准(由我們自行決定),您將確保您的應用程式符合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條款與政策,並且我們可自行決定是否隨時審查此類合規性。您將配合我們的審查,並提供我們要求的所有資訊。我們可能會在此類審查作業或在您的應用程式管理中心中驗證您提供給我們的資訊,您必須更新應用程式管理中心以維護其完整性和準確性。
b.定期監控。我們或由我們自行挑選的第三方專業人員(包括稽核員、律師、顧問和/或數碼鑑識分析師,以下統稱「第三方稽核員」)可以使用技術和操作措施定期監控您的應用程式,及其存取平台和處理平台資料的行為。
c.稽核權
i.我們或第三方稽核員可以執行稽核(如無必要情況,則一個日曆年不超過一次),以確保您和您的應用程式對處理平台資料一直都有符合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
ii.我們會提早至少 10 個工作日提供書面通知(電郵便足夠),並於正常工作時間內進行稽核,除非在我們自行酌情後認為有立即稽核的「必要情況」。
iii.您必須配合稽核作業,包含(1)提供對 IT 系統和記錄的所有必要的物理和遠端存取,以及(2)我們在合理範圍內要求的資訊和協助(包含提供了您或您的應用程式「處理平台資料」作業的旗下員工供我們訪問)。
iv.您還必須盡商業上的合理努力以取得服務供應商的許可和合作,以便我們對他們的 IT 系統、記錄和工作人員進行此類稽核。
v.您將在合理可行的範圍內(由我們根據事實和情況判定)盡快矯正稽核發現的任何違規行為,之後我們將進行後續稽核,以確保您已對違規行為進行適當的補救。
vi.如果稽核發現您或您的服務供應商有任何違規行為,則您將向我們補償進行稽核和相關後續稽核的所有合理成本和費用。
vii.在本《使用條款》終止後,我們在本節下的稽核權將繼續有效,直到您明確證明您已停止處理並已刪除您和您的服務供應商所擁有或控制的所有「平台資料」及其所有實例之後的一(1)年為止。為避免疑義,本節中的任何內容均不會限制我們根據法律、衡平法或根據本《使用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可能擁有的任何其他權利或補救辦法。
d.認證。我們可能會不時要求(以書面形式或通過您的應用程式管理中心、「平台」或任何「Meta 產品」)提供與您使用「平台」或「處理平台資料」有關的資訊、認證和證明,接獲要求後,您必須以我們指定的時間範圍和形式提供這些資料給我們。這可能包括證明:(i)您有遵守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條款與政策,以及(ii)您要求或存取的「平台資料」的目的或用途,並且每個此類目的或用途均符合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條款與政策。所有此類認證和證明都必須由您授權的業務代表提供。
e.暫停及終止
ii.我們可能會隨時採取法律行動,包括在調查您的應用程式的過程中,且不一定會通知您。我們可能會以自動和手動方式採取法律行動。這些行動可能包括暫停或刪除您的應用程式,移除您的存取權限以及您的應用程式對「平台」的存取權限,要求您停止處理並刪除「平台資料」,終止我們與您之間的協議,或採取我們認為適當的任何其他措施,包括終止其他協議或您使用「Meta 產品」的能力。
iii.我們可能會暫停或終止您的應用程式存取任何平台 API 的權限、許可或是您 28 天內未曾使用或存取的功能,且不一定會通知您。
8.通知
在您同意本《使用條款》後,我們可能會通過電郵或郵寄方式提供任何書面通知、要求或通訊給您(例如傳送到您在應用程式帳戶中提供給我們的電郵地址或郵寄地址),或是通過「Meta 產品」中的通知(例如您在我們這邊註冊的帳戶)。您必須保持最新的聯絡資料,包含您的姓名、公司名稱和電郵。
9.賠償
除了(但不限於)Meta《商業條款》中「賠償」一節的規範範圍外,如有任何人針對您使用「平台」、「處理平台資料」、「您的內容」或您的應用程式、名稱或標誌、產品或服務、或與「平台」相關之行為,向 Meta 旗下公司提出索賠、訴訟或爭議,您將對 Meta 旗下公司進行賠償並使其免受與任何此類索賠、訴訟或爭議有關之任何形式的所有損害、損失和支出(包括合理的法律費用和成本)。
10.國際轉移 — 歐洲經濟區資料轉移
本節適用於您對「平台資料」的處理,包含由 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 控制的個人資料(以下簡稱「Meta Ireland 資料」),以及將此類「Meta Ireland 資料」轉移到歐洲經濟區以外之領土的情況,且在轉移資料的時候,歐盟委員會無法根據歐盟法規第 2016/679 號第 45 條做出適足性決定(統稱為「歐洲經濟區資料轉移」)。
每當進行「歐洲經濟區資料轉移」時,您對「Meta Ireland 資料」的使用都必須遵守與控管者與控管者之間轉移資料的相關條款(模組一)。在個別情況下,就第 IV 節第 17 條和第 18 條條款的目的而言,您同意選項 1 和選項 (b) 應分別適用,且成員國為愛爾蘭。本第 10 節(國際轉移 — 歐洲經濟區資料轉移)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無意更改或修改條款。就條款的附錄而言,適用以下規定:
您的權利、擁有權和義務
a.就條款的附件 I(A) 而言,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 是「資料匯出者」,而您是「資料匯入者」,定義請見條款。 b.就條款的附件 I(B) 而言:
i.「資料當事人類別」是指瀏覽、存取、使用或以其他方式與該應用程式以及 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 的產品和服務互動的用戶;
ii.「個人資料類別」是指「Meta Ireland 資料」,其中包括個人檔案資訊、相片和影片、定位資訊、用戶之間的通訊、使用應用程式和其他產品和服務的相關資訊、付款資訊、裝置資訊、瀏覽第三方網站或應用程式的相關資訊、 使用「讚好」或「回應」按鈕或其他服務整合功能、來自第三方合作夥伴或 Meta 旗下公司的資訊,或在《數據使用政策》中說明的資訊;
iii.「敏感性資料」是指有關個人之種族或民族本源、政治觀點、宗教或哲學信仰、工會會員資格、基因資料、可識別自然人唯一身份的生物辨識資料、有關自然人健康狀況的資料或自然人性生活或性傾向的資料、刑事定罪或涉嫌犯罪的資料;
iv.「轉移頻率」是為了實現以下第 10(b)(v) 節中概述之目的所需的範圍而持續進行的;
v.「資料轉移的本質和目的」是指您根據適用的條款及細則以及您和/或您的客戶的私隱政策,向用戶提供應用程式及其他產品和服務;以及
vi.「個人資料的保存期限」如第 3(d)(i)(2) 節所述,除非適用法律要求保留「Meta Ireland 資料」更長的時間,則在這種情況下,您只能根據此類適用法律所規定的時間保留此類「Meta Ireland 資料」,並必須始終遵守第 10(d) 節的規定。
c.就條款的附件 I(C) 而言,主管監管機構將為愛爾蘭的「資料保護委員會」(Data Protection Commission);以及 d.就條款的附件 II 而言,您必須採行並維持 Meta 的技術和組織措施。
10A.國際轉移 — 英國資料轉移
本第 10A 節適用於您對平台資料的處理,包括由 Meta Platforms, Inc. 根據英國 GDPR(如《2018 年英國資料保護法》(「DPA」)之定義)控制的個人資料(下稱「英國資料」),以及將此類英國資料轉移到英國境外領土的情況,在此類轉移時,內閣大臣並未根據英國 GDPR 和 DPA 做出正面的適足性認定(下稱「英國資料轉移」)。
每當發生英國資料轉移時,您對英國資料的使用均須遵守核可附錄(特此通過引用將其併入本條款,並視為已按照以下規定訂立並完成)。本第 10A 節(國際轉移 — 英國資料轉移)條款中的任何內容均無意更改或修改核可附錄。以下使用的所有定義詞彙應具有核可附錄中賦予的含義。就核可附錄而言,以下內容將適用:
a.在核可附錄的表 1 中,各方的詳細資料如下:
i.Meta Platforms, Inc. 是資料匯出者,而您是核可附錄中定義的資料匯入者。
ii.雙方的詳細資料和主要聯絡資料如下:- Meta Platforms, Inc.,地址:1601 Willow Road, Menlo Park, CA 94205, USA;聯絡人的詳細資料將由資料匯出者不時通知資料匯入者。
開發人員的詳細資料和主要聯絡資料是由您不時提供給 Meta Platforms, Inc. 的詳細資料。
iii.雙方同意執行本條款即構成執行核可附錄。
b.出於核可附錄表 2 的目的,核可歐盟 SCC 的選定模組應為模組 1(控管者對控管者)。 c.核可附錄的表 3 應填寫如下:
i.附錄 1A:締約雙方名單:請參閱上方的表 1 參考資料,以及如本條款中所述與轉移資料相關的活動。
ii.附錄 1B:轉移作業描述:第 10(b) 節中的資訊應適用,儘管對「Meta Platforms Ireland Limited」的引用應替換為「Meta Platforms, Inc.」;對「Meta Ireland 資料」的引用應替換為「英國資料」。
iii.附錄 II:技術和組織措施:就附錄 II 而言,您必須執行並維護 Meta 的技術和組織措施。
d.在「英國附錄」的表 4 中,資料匯入者可能會根據「英國附錄」的條款終止「英國附錄」。
11.一般
a.根據我們的《服務條款》,若未事先取得我們的書面同意,您不得將您在本《使用條款》下的權利或義務轉讓予他人;前述轉讓行為包括轉移、收購、合併、控制權轉讓或以其他形式進行轉讓。任何未經允許的轉讓都會被視為無效。對於任何獲得允許的轉讓行為,您只能在遵守本《使用條款》的前提下,並且僅在重新提交您的應用程式,以及通過我們的「應用程式審核」流程並獲得我們的批准後,才能繼續為您的應用程式「處理平台資料」。
b.您還必須遵守所有適用的法律和法規(包括《兒童網絡私隱保護法》(「COPPA」)和《影片私隱保護法》(「VPPA」))。
c.若本《使用條款》與任何其他適用的網絡條款有所牴觸,則適用對您更具約束力或對我們更具保護力的條款。如果您先前已經同意我們的《延伸平台產品的補充條款》和/或我們針對前述條款的《技術提供者修正案》, 本《使用條款》則在此取代它們。
d.我們保留隨時修改本《使用條款》的權利。只要在本《使用條款》完成修改後繼續使用或存取「平台」,即表示您同意受修訂後的本《使用條款》所約束。
e.我們得隨時變更、暫停或終止「平台」的使用權限。此外,我們得針對特定功能與服務設立限制,或是限制您使用我們部分或全部的 API 或網站,無須另行通知,且不必承擔任何責任。
f.如果我們選擇為您提供「平台」的支援或修改,我們可能會隨時中止該支援或修改,而無須另行通知。
g.我們不保證「平台」永遠免費。
h.我們可以發佈新聞稿或以其他方式發表公開聲明或披露,以描述我們與您之間的關係,或您對「平台」的使用。
i.本《使用條款》終止後,本《使用條款》授予您的所有權利將會立即終止,您也應立即停止使用「平台」。以下條文在本《使用條款》終止後仍維持有效:第 2.b 節、第 2.c 節、第 3 節、第 4 節、第 5 節、第 6 節、第 7 節、第 9 節、第 10 節、第 10A 節、第 11 節和第 12 節。
12.詞彙表
a.「應用程式」是指任何與平台合作或經我們分配應用程式識別碼的技術整合項目。您或代您提供所有與平台相關的 API、SDK、工具、附加程式、bot、網站、應用程式、規格和其他技術都將視為是您的應用程式的一部分。
b.「核可附錄」是指資訊專員根據 2018 年資料保護法第 s119A 項規定,於 2022 年 3 月 21 日所頒布之「核可歐盟 SCC」版本 B1.0 的「國際資料傳輸附錄」(資訊專頁可能會加以修訂、取代或替換)。
c.「稽核」是指對您和您的服務供應商的 IT 系統或記錄執行的審查、檢查或稽核作業。
d.「條款」是指歐洲委員會第 2021/914 號決定所附的標準合約條款。
e.「客戶」是指技術提供者的應用程式的用戶。
f.「開發人員」是指建立或經營應用程式的個人或實體。
g.「開發人員文件」的定義請見第 1.c 節(「簡介」)。
h.「IT 系統」是指處理平台資料的資訊技術系統(實體和虛擬)、網絡、技術和設施(包括對資料中心和雲端設施的物理和遠端存取)。
i.「必要情況」是指下列情況:
i. 為了遵守適用的法律、規則或法規,或因為接獲法院命令或政府機構的要求而必須採取行動;
ii. 我們懷疑您或您的應用程式處理平台資料的方式違反了本《使用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
iii. 您進行控制權交易或轉讓(或要求轉讓)本《使用條款》或其他適用條款或政策規定的任何權利或義務;
iv. 我們自行決定有必要確保您和您的應用程式已按照本《使用條款》及所有其他適用使用條款與政策刪除了平台資料;或
v. 我們自行決定有必要確保對稽核後發現的任何違規行為進行適當的補救。
j.「平台」是指一系列 API、SDK、工具、附加程式、程式碼、技術、內容和服務的組合,可讓其他人(包括應用程式開發人員和網站業者)開發功能、從 Meta 和任何其他「Meta 產品」擷取資料,或是提供資料給我們。
k.平台資料是指您通過平台或通過您的應用程式,直接或間接從我們獲得的任何資訊、資料或其他內容,無論是在您同意本《使用條款》當日之前、當天或之後,包括匿名資料、彙總資料或從此類資料衍生出來的資料。平台資料包含應用程式憑證、專頁憑證、存取憑證、應用程式密鑰和用戶憑證。
l.「處理」是指對資料或對資料集所執行的任何操作或一組操作(無論是否通過自動化方式執行),包含使用、收集、儲存、分享或傳輸。
m.「禁止行為」的定義請見第 3.a 節(「禁止行為」)。
n.「記錄」是指有關處理平台資料的書冊、協議、存取日誌、第三方報告、政策、流程和其他記錄。
p.「SDK」指您取自我們的任何目的碼、原始碼或文件,有助您建立可配搭平台使用的應用程式或內容。
q.「服務供應商」是指您僱用來為您提供與平台或任何平台資料相關服務的實體。
r.「技術提供者」是指應用程式的開發人員,其主要目的是要讓用戶能夠存取和使用平台或平台資料。
s.「第三方稽核員」的定義請見第 7.b 節(「定期監控」)。
t.「用戶」是指應用程式的終端用戶(無論是個人或實體)。
u.「您的內容」的定義請見第 2.b 節(「您給我們的授權」)。